各会员单位:
据了解,明年消防岗位从业人员任职资格将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办发[2017]87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要求,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等特种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后才能上岗,为了满足会员单位的需求,适应新政策的变化,我会拟于近期举办一期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中已经规定,即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2、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适用对象: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培训内容
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和国家统编教材施教。培训内容为消防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管理等知识技能,侧重于自动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和维护管理技能。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形式
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时间计划拟定于2019年11月份,具体开班时间及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培训周期8天,学校邀请资深专家面对面授课,加强理解,精简题库,保证全国统考通过率。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我会为会员单位争取到70个政府补贴名额,报名单位请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通过协会邮箱:2683880281@qq.com报至协会秘书处,邮箱报名前70名并通过考试合格者,协会将为大家申请政府补贴。
四、报到时间及携带材料
1、报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携带材料:①初级证复印件(无初级证者需要所在单位提供消防行业6年的工作证明);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复印件;④一寸证件照两张;⑤单位财务开票信息说明。(用于单位报销,个人报名不需要提供)
五、培训费
培训费:2200元/人,包含:中级培训费1940元,中级考试鉴定报名费260元/人。
六、开票说明
1、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单位全称、税号;
2、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单位全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51—62646808
联系人:江燕 王彬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B座七楼
附件: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报名表
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报名表
公司名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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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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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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